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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清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的委托,依据《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就恩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超市物品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ESZX-CS-2023-007
1.2项目名称:恩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超市物品供应商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恩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超市内日用百货、休闲食品、饮料、水果、办公用品等物品采购及配送,最高限价以清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定期进行市场询价后发布的指导价(包含运费、税费等)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投报下浮率,数量以超市实际需求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二种失信行为:(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条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时集中查询,如供应商存在失信行为,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预算及服务期限
4.1预算金额: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4.2最高限价: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
4.3服务期限:自协议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协议供货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4日每日上午8:30至中午12:00,下午14:30至17: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4楼415室。
6.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6.4 售价:300元/套。
6.5磋商代理费:本项目磋商代理费用为45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8:30时。
7.2 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时。
7.3递交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会议室。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 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州清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3楼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18-8259200
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4楼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传真):0718-8456201